各县(市、区)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:
为贯彻落实安监总局、省局关于开展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要求,现将我局制定的《丽水市开展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6年11月1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丽水市开展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安监总局、省局关于开展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要求,推动更多企业安全生产实现“零死亡”目标,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决定在金属非金属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(以下简称“专项行动”),并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示范企业建设,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、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,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,到2018年6月底,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%以上,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。
二、组织领导
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组长由分管科技副局长担任,法制科技处、危险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、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等处室(单位)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技处,负责具体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。
三、专项行动内容
(一)金属非金属矿山
1.采矿机械化、自动化
——大型矿山数字化采矿系统。在大型矿山采用井下信息采集与高带宽无线通信、精确定位与智能导航、空区三维激光扫描测量、智能爆破、智能调度与控制等技术,应用自动化的采掘凿岩台车、装药车、铲运机、地下运矿卡车、多功能辅助台车等装备与充填自动化系统,实现凿岩、装药、出矿、运搬、充填等生产工艺的机械化、自动化、连续化,减少作业人员50%以上。
——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。在中小型矿山采用低矮式凿岩台车、装药器、撬毛台车、小型铲运机、液压支柱、小型多功能服务车、小型移动式充填设备,代替手持凿岩、人工装药、人工撬毛、人工出矿、人工倒运废石充填,实现中小型矿山回采机械化,减少作业人员50%以上。
2.掘支机械化
——大中型矿山掘支机械化。在大中型矿山通过采用激光指向与精确定位、井巷三维激光扫描测量、井筒反向施工、喷锚网联合支护等技术,应用掘进台车、天井钻机、装药车、扒渣机、锚索锚杆台车、喷射混凝土台车等装备,实现凿岩、装药、出渣、支护等掘支工艺机械化,减少作业人员40%以上。
——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。在小型矿山应用小型单臂掘进凿岩台车、扒渣机、液压支柱、喷浆机,代替手持凿岩设备、人工出渣、人工支护,实现小型矿山掘支半机械化,减少作业人员30%以上。
3.运输系统无人化、机械化
——大中型矿山无人有轨运输系统。在大中型矿山,通过采用电机车远程遥控、有轨运输智能化调度与控制、视频无线传输、信集闭监控等技术,应用具有远程遥控或全自动无人驾驶功能的有轨运输电机车,结合自动放矿、溜井料位监测、自动化称重计量等配套手段,代替人工驾驶机车、人工放矿等工艺技术与装备,实现井下有轨运输系统无人操作,减少作业人员50%以上。
——小型矿山机械化运输系统。针对小型矿山,通过采用小型铲运机、无轨或有轨车辆实现机械化运输系统,代替人工运输,减少作业人员50%以上。
4.井下大型固定设施无人值守系统
采用智能监测与自动控制技术,应用集智能电网管理、排水智能监控、变频伺服按需通风控制、提升系统管控、矿井中央集控平台等为一体的矿井无人值守系统,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,实现中央变电所、水泵房、风机站、空压机房、皮带运输巷等场所的无人值守,减少作业人员60%以上。
(二)危险化学品
1.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
通过采用自动化控制和智能感知预警技术,应用过程控制系统、安全联锁系统、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、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保护系统,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,减少生产过程中相关人员30%以上。
2.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自动化
通过采用远程监控、遥控应急处置技术,应用可监测温度、压力、液位、流量、组份等参数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可燃、有毒、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,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自动化,减少现场巡检人员及应急处置人员30%以上。
3.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、自动化
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,应用DCS、PLC等过程控制系统,代替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进料、配比、反应、放料等岗位的人工操作,实现间歇式化工生产机械化、自动化,减少间歇式化工生产过程中的操作人员50%以上。
4.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
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,应用自动包装机械、自动输送机械等设施,代替化工企业固体产品人工包装,实现化工企业固体产品包装机械化作业,减少操作人员30%以上。
四、实施步骤
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,至2018年6月结束,共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前期准备阶段(2016年底前)
1.制定实施方案。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,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。同时,广泛开展宣传动员,使金属非金属矿山、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专项行动内容有全面认识和了解,这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奠定基础。
2.确定试点企业。各地根据本辖区产业分布情况和集中度,在金属非金属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选定若干个试点企业,协助企业分析梳理各生产工序及关键部位,确定专项行动内容,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,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。
(二)试点推进阶段(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)
各地要集中力量,积极组织试点企业在关键环节、重点部位应有先进机械化、自动化技术装备,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。同时,对试点企业采取政策扶持、积极引导等切实有效措施,积累经验、巩固成果,为下步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(三)巩固成果阶段(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)
各地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,加大专项行动履盖面和企业数量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,推动建立常态化“机械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机制,至2018年6月底,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人员减少30%以上,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各地要把开展专项行动,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坚守安全红线、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。要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,及时研究解决开展专项行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要建立健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,把责任分解落实部门、单位和人员。要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此项工作的线路图、进度表和时间节点,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。
(二)统筹协调,整体推进。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企业为主、政府引导。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,要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意见》(丽安监管办〔2013〕131号)等文件精神,加强政策研究,加大资金支持、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协调,做到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、安全科技“四个一批”项目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。
(三)严格标准,形成长效。要根据总局发布的《推进先进机械化、自动化装备目录》和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》,鼓励和支持机械化、自动化装备的推广应用,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。同时,依据总局修订的“机械化换人、自动化减人”安全生产标准,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、重点部位进行机械化、自动化改造的技术标准和准入要求,建立健全机械化、自动化长效机制。
(四)加强宣传,强化引导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,采取专题专栏、热点追踪、系列报道以及座谈、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,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、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,宣传依靠机械化、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,引导企业坚定地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正确道路,增强搞机械化、自动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为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。